國際海事組織(IMO)船舶系統與設備分委會第7次會議(SSE 7)于2020年3月2日至6日在倫敦召開。
本次會議的主要議題為救生艇筏通風新要求制定、SOLAS III章及LSA規則修訂、SOLAS II-2章及其相關規則中關于滾裝處所及特種處所減少事故要求的審議、船上起重設備及錨操作絞車要求制定、新極地規則后續工作、船舶岸電指南及相關公約修正案制定、SOLAS II-1章及III章替代設計與布置指南的目標及功能要求等。會議成立了救生設備、消防、船上起貨設備及錨操作絞車3個工作組以及船舶岸電導則制定專家組。本次會議共形成了15份決議及通函,將報MSC審議。

中國船級社專家提醒業界注意:
1、本次會議同意了LSA規則關于救生艇筏通風要求的修正草案,尤其是對部分封閉救生艇和救生筏的通風要求同時引入了5000ppm的性能衡準和5立方米每人每小時的通風量。工業界應盡早開展相關新產品的研發工作,以滿足新修正案的要求。
2、本次會議討論了“減少新建和現有客滾船滾裝處所和特種處所火災事故及后果的臨時性指南”納入SOLAS公約及相關規則進行強制性實施的建議,提請業界特別是設計院和客滾船船東予以關注。
3、本次會議就是否禁止碳酸氫鈉作為干粉滅火劑主要成分展開了激烈討論,尚未達成共識。提請業界注意:一旦將來全面禁止鈉基干粉的使用,可能對我國干粉滅火劑及系統生產商造成一定沖擊,建議業界及早研究新型滅火劑。
4、本次會議同意了將“船舶消防禁用全氟辛烷磺酸鹽(PFOS)作為滅火泡沫的要求”作為一個新工作項納入SSE8臨時議程中,提請業界PFOS可能在2024年后被禁用,并采取必要準備行動。
5、本次會議同意了“起重設備導則”,對起重設備的維護、檢查、操作和試驗具有較強的指導意義,設備供應商、船東應在起重設備的相關要求實施中予以注意。